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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旅行社监管服务平台官网(全国旅行社管理平台)

关键词:全国旅行社管理平台发布时间:2023-08-11 17:03责任编辑:蔡小东

全国旅行社管理平台

网络技术以及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为旅游行业提供了一种新的信息平台。在这样的宏观环境下,我国旅行社电子商务也得到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但是对于中小旅行社来说,由于自身实力所限以及对电子商务领域的认识不足,使得其在电子商务方面的发展没有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1)仅将电子商务作为旅游广告宣传的媒体; ????????(2)投入大,收益小;

(3)疏于更新、维护与管理;

(4)产品分类模糊、大众化;

(5)运作模式单一;

鉴于此,构架和整合中小旅行社的电子商务市场势在必行。随着人们价值观的不断转变以及个性化需求的不断增强,未来中小旅行社旅游电子商务的主要发展方向和趋势应当沿着提供个性化客户服务的方向发展。通过为旅行社以及消费者之间搭建更加便利的连接渠道,使旅行社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满足需求的旅游产品。在这个过程中,消费者能够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旅游产品的自主选择,实现自身的个性化需要。另外,旅游产品也能够通过多媒体等现代化技术得到更好的展现,进行详细的介绍,强化宣传力度。 在这样的背景下,网上预订将会成为中小旅行社招揽旅游客源的主要发展战略和手段。 网上预订系统的完善,首先要重视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查,避免出现假冒伪劣产品和宣传不符之处。其次,建立健全消费者安全保障体系,商业平台与商家协作来共同快速处理消费者投诉,降低购后不满情绪的发生。最后,应提供安全的第三方支付交易平台,尽量维护消费者交易资金的安全,降低消费者的团购感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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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旅行社管理系统

1、打开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网址:http://jianguan.1230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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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导游入口进入,登录后进入“导游基本资料”页面

当出现蓝字“申请换发导游证”,点击蓝字即可依次按照提示完善内容提交申请,未出现蓝字“申请换发导游证”则还未到申请换发导游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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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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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传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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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传身份证照和证件照,注意身份证的有效期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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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勾选小方框,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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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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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等待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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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后由注册所挂靠单位(旅行社或导游协会)和市旅游局审核,一般需几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审核通过后,去所挂靠地区的旅游局换发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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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用户需要的酒店宾馆的房间类型,查询方式,地理位置,宾馆酒店的价位,交通及景观设置在一个网络系统里,满足用户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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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的旅游平台比如飞猪、携程等等。

地图软件比如高德地图、腾讯地图、百度地图等,在搜索框直接搜索旅行社,也能找得到。而且地图搜索的旅行社,大部分是按你所在位置的最近距离来排序的。得到搜索结果之后,你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去找你想要的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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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行社的等级划分、评定条件以及等级评定的组织、复核及管理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LB/T15971-2010 导游服务规范

LB/T004-1997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

GB/T 32943-2016旅行社服务网点服务要求

GB/T 16766-2017旅游业基础术语

GB/T 31385-2015 旅行社服务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旅行社

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出境旅游业务,并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3.2 旅游业务

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3.3 导游人员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3.4 旅游产品

通过利用、开发旅游资源提供给旅游者的旅游吸引物与服务的综合。

?3.5 旅游合同

旅行社与旅游者(团)双方共同签署并遵守的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文本。

?3.6 五险一金

指现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 等级划分及表示

旅行社按照服务质量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3A级、4A级、5A级,分别用“AAA级”、“ AAAA级”、“ AAAAA级”表示。

5 等级评定条件

参加等级评定的旅行社应具备以下条件。

?5.1 基本条件

5.1.1 参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旅行社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120万元、流动资产不少于120万元。

从业人数(有正式劳动合同):3A 不少于20人;4A不少于50人;5A 不少于100人。

5.1.2 旅行社应依法设立并合法经营两年以上。

5.1.3 足额缴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无非法转让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等行为。

5.1.4 积极使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准确的完善旅行社相关信息和完成业务统计,所有团队使用电子合同及行程单。

5.1.5 两年内未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未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5.1.6 落实安全生产方案预案、教育培训制度,三年内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无重大及以上群体性事件。

5.1.7 两年内未连续六个月不开展旅行社业务。

5.1.8 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

5.1.9 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向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5.1.10 企业制度健全,并有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及保管制度,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5.1.11 设有24小时投诉电话和在线投诉渠道,并由专门人员负责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投诉及纠纷的处理。

?5.2 服务场所及设施

5.2.1 应有与旅行社规模和等级相适应的独立产权或两年以上租赁合同的营业场所,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200㎡。

5.2.2 营业场所应提供本社的服务项目宣传品、旅游安全宣传资料、旅游线路价目表、与本社业务有关的旅游目的地介绍和旅游交通图、主要交通工具时刻表以及由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发放的宣传品,以备旅游者查阅。

5.2.3 旅行社营业场所应保持相对独立、证照齐全且按规定悬挂展示,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布局合理,设有咨询与接待设施。

5.2.4 应有电话、传真、互联网等通讯工具,旅游者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旅行社咨询和预订旅游产品。

5.2.5 营业区域应设有旅游者休息场所。

5.2.6 应提供咨询、接待、签订合同、付款等项目服务;提供两种以上旅游交通票务代理服务;提供餐饮、娱乐、购物、景区门票、机场接送等两种以上委托代办服务。

5.2.7 应提供普通话和至少两种以上外语或少数民族语言、地方方言的导游服务。

?5.3 经营管理

5.3.1 营销管理

5.3.1.1 应拥有企业独立的线上信息平台,并可以接受旅游者的预订。

5.3.1.2 拥有完善的数字化办公系统、客户档案库和企业形象识别系统;

5.3.1.3 应拥有企业注册商标(或经上级企业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并在所有全资、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分公司和服务网点统一使用。

5.3.1.4 旅行社设立的从事旅游业务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应与总部实行联网销售,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

5.3.2 员工管理

5.3.2.1 接待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企业标识或岗位标牌,标注接待人员姓名。

5.3.2.2 负责旅行社运营的高级管理人员有三年以上旅行社管理经验;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 (含大专)学历者所占比例应不低于 40%。

5.3.2.3 应制定并执行业务培训制度以及管理培训制度,且有培训经费预算保证,旅行社职员按照要求参加由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活动,并通过考核。

5.3.3 财务管理

5.3.3.1 应至少有 2 名具有初级以上 (含初级)职称的财务人员,其中至少一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5.3.3.2 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财务分析制度、财务审计制度,按时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

5.3.4 业绩管理

近两年年平均组织和接待游客数量:3A 不少于20万人天;4A不少于30万人天;5A 不少于50万人天。

近两年年平均营业收入:3A 不少于1000万元;4A不少于4000万元;5A 不少于10000万元。

?5.4 质量管理

5.4.1 投诉管理

5.4.1.1 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制度。

5.4.1.2 应有向社会公布的投诉或咨询电话和线上投诉渠道,并及时处理旅游者投诉。

5.4.1.3 应积极配合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部门调查、核实、处理旅游投诉。

5.4.1.4 近三年,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每年接到对该旅行社的有效投诉不超过当年组织和接待人次的万分之五。

5.4.2 安全管理

5.4.2.1 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4.2.2 应规范设置安全引导标志,确保接待过程中的安全和秩序。

5.4.2.3 应确保旅游者的信息安全。

5.4.3 危机管理

5.4.3.1 应制定危机事件处理预案,具备危机事件处理机制,并有培训记录。

5.4.3.2 应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5 商业信用和社会声誉

5.5.1 应有旅游者意见反馈制度,对旅游者反馈信息和处理结果有详实的记录。

5.5.2每半年对旅游者满意度进行评价,近两年每年旅游者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不低于85%。

5.5.3应与100%的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5.5.4应与供应商和同业客户签订合同,并按约定的期限和付款条件履约。

5.5.5每年应参加两项以上社会公益活动。

5.5.6规范执行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

5.5.7出现租用车辆安全问题、司机甩团等情况的,当年不具备评定资格。

6 等级评定及管理

?6.1 等级评定

6.1.1 评定机构及职责

成立山东省、各地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分别负责全省和各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

6.1.1.1 山东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职责:

a)制定全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及复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b)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培训、考核省级评定检查员;

c)负责全省5A级旅行社的终评、复核及监督检查、认定备案;

d)督导各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及复核工作,对各市评定结果进行审核。

6.1.1.2 各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职责:

a)在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授权和监督下,开展本地区旅行社等级评定及复核工作;

b)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培训、考核市级评定检查员;

c)负责本地区3A级、4A级旅行社的评定、复核及监督检查,并报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认定备案;

d)负责本地区5A级旅行社的初评,并推荐至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终评。

6.1.2 等级申请

凡具备等级评定条件的旅行社可向所在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申请相应等级评定。申请材料包括:

a)《旅行社等级评定申请书》;

b)《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c)《旅行社等级评分表》自评打分表及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6.1.3 等级评定

6.1.3.1 各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受理申请后,适时安排评定、检查。

6.1.3.2 评定、检查按照本标准旅行社等级评定条件和《旅行社等级评分表》进行。

6.1.3.3 等级评定检查工作由评定委员会委派检查员组成的评定检查组承担。

6.1.3.4 对通过等级评定的旅行社,由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认定、统一颁发相应等级标牌,并向社会公告。

6.1.3.5 对未通过等级评定、认定的旅行社,相应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应予以说明。

?6.2 等级管理

6.2.1 等级使用期限为三年。

6.2.2 代理机构不得使用其等级标志。

6.2.3 已取得等级的旅行社,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事故、重大群体纠纷事故,造成恶劣影响,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应在省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后做出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

?6.3 等级复核

6.3.1 对已经评定等级的旅行社,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应按照本标准规定进行服务质量检查和等级评定性复核。

6.3.2 服务质量检查每年一次,由旅行社对照本标准及附录进行自查自纠,由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以明查或暗访的形式安排检查抽查。

6.3.3 等级评定性复核按照等级使用期限每三年一次,复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6.3.4 对于等级复核或检查达不到本标准相应等级的旅行社,按以下办法处理:

a) 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限期整改、降低和取消等级的处理;

b) 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旅行社逾期未整改或在整改后未达标者,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应降低或取消其等级;

c) 被降低或取消等级的旅行社,自降低或取消等级之日起一年内,不予恢复或重新评定等级;一年之后方可再次申请等级。

?6.4 等级标志

6.4.1 旅行社等级标志是指由山东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核发的旅行社等级标牌。

6.4.2 旅行社等级标牌应置于旅行社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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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旅行社是受北京的市场监管,主要是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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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旅行社业的发展分为四大阶段,如下:

一、1949年以前:近代旅行社业的产生与发展

1923年8月15日,我国第一家民族旅行社——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旅行部正式成立,后改组为中国旅行社,成为独立的旅行商业机构。

二、1949—1978年:行政事业化

我国在政府主导下设立了中国旅行社和中国国际旅行社两大旅行社系统,负责组织相应的接待工作,经国务院确定为行政单位。

三、1978—2009年:市场化与开放化

我国旅行社经历了从机关到企业,从垄断到竞争的变化,又到进一步开放。

四、2010年至今:向旅行服务业的转变

服务对象的扩展;经营主体的范围扩大和多元化;业务范围从纯粹的旅游业务延伸至异地化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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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China International Travel Service Limited, Head Office,简称国旅总社),前身是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是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批示下,经政务院批准,于1954年在北京成立的新中国第一家接待海外游客的旅行社,是第一批获得国家特许经营出境旅游的旅行社、世界旅游组织在中国的第一家企业会员、北京市5A级旅行社之首。国旅总社先后加入了PATA(太平洋亚洲旅行协会)、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ASTA(美国旅行代理商协会)、WTTC(世界旅游业理事会)、WTCF(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等国际组织,是中国旅行社协会副会长单位。 ?????????国旅总社的成立,标志着新中国旅游业的开始,国旅总社的发展,是中国旅游业改革发展的缩影。成立60年来,国旅总社一直致力于推动中国与世界在各个领域的交往,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人民友好往来,充分发挥了“民间大使”的作用,累计招揽、接待海外来华旅游者达数千万人次,毛泽东、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接见国旅总社组织接待的海外游客,国旅总社为中国的对外交往和旅游业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伴随着改革开放和中国经济的腾飞,经过几代国旅人的艰苦创业和不懈努力,国旅总社已经发展成为集入境游、出境游、国内游、会奖旅游、签证服务、商旅服务、航空服务、电子商务等综合服务于一体的大型旅游企业,是国内知名旅行社企业集团。国旅总社多次荣获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最佳旅游企业奖”、“旅行社最高创汇奖”、“旅行社最高外联人数奖”、“首都旅游紫禁杯最佳集体”等奖项,曾多次获得中国旅行社百强第一名。2008年,作为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境内外传递的独家后勤保障服务单位和唯一参与奥运官方接待服务的旅游企业,国旅总社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做出了积极贡献,并为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西安世园会和北京园博会等国家盛会提供了一流的旅游服务,赢得了广泛赞誉。“国旅?CITS”品牌已成为国内领先、亚洲一流、世界知名的中国驰名商标,在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2017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中,“国旅”及“CITS”品牌以605.89亿元的品牌价值,荣登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第48名,连续多年在旅游服务类品牌中位居第一,持续领跑中国旅游服务行业。 ?????????2004年,国旅总社和中免公司合并重组成为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又作为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6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重组成立中国旅游集团公司,国旅总社成为中国旅游集团旗下企业。在集团及股份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近年来,按照“三游并重、两网并举”的发展战略,国旅总社不断巩固入境游,大力发展出境游,积极拓展国内游,重点推进商务会奖旅游,加速布局海外签证中心,倾力打造以“国旅?CITS”入境游品牌、“环球行(Total Travel)”出境游品牌、“国旅假期”国内游品牌、“自游天下”自由行品牌、“国旅会奖”会奖旅游品牌及“国旅在线”电商品牌为核心的产品系列和品牌体系,以旅行社实体网络拓展和在线旅游电子商务为主要发展路径,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和市场份额。 ?????????目前,国旅总社在全国范围内拥有全资、控股企业38家,参股企业5家,旅游门市数量1800余家,国旅理事会成员社上百家;在全球12个国家和地区设有6家全资、控股的海外旅行社公司和19家海外签证中心,并与100多个国家的1400多家旅行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立足国内、放眼全球的现代化经营网络。 ?????????未来,国旅总社将继续秉承“不怕困难、专业高效、团队合作、勇于创新”的国旅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深化企业改革、优化资源配置、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按照专业化分工、协同化发展、集约化经营的思路,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主营业务,成为中国领先、世界一流、掌控核心资源的开放式旅游平台运营商,为中国从旅游大国迈向旅游强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中国旅行社总社是新中国第一家旅行社,同共和国一起诞生,与共和国一道成长。60年来,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己任,以诚信经营为准则,以卓越品质为追求,赢得无数客户的青睐和支持,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竞争力不断提升! ?中国旅行社总社是在内地设立的第一家区域公司,中国旅行社总社(北京)有限公司秉承中旅总社的稳重和内涵,兼具新成立企业的青春与活力,企业发展迅速,后劲十足。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将继续以高性价比的产品和高附加值的服务,广交天下朋友,期待更多有识之士加入行列,创造中国乃至世界旅游行业更多、更大的惊喜和奇迹! ?中旅总社北京公司具备国内游、入境游、出境游(含赴台游)、签证认证代办、机票船票代理、出国中介等全部经营资质。 ?中国旅行社总社正在加载中国旅行社总社 ?回顾过去的发展历程,我们倍感自豪!面对如今的经营业绩,我们满怀感激!展望未来的发展道路,我们信心百倍。我们坚信在您一如既往的信任和支持之下,中旅一定能够傲视群雄,成为中国旅游行业第一品牌!

3.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社系全民所有制企业,隶属于共青团中央。简称:青旅总社,英文名称为:CHINA YOUTH TRAVEL SERVICE,简称:“CYTS”。青旅总社成立于1980年。二十多年来,青旅总社在团中央书记处的领导下,凭借改革开放政策和自身优势,勇于改革,不断开拓,迅速发展起来,成为我国旅游行业的骨干企业。青旅总社根据青年旅游事业的发展趋势及旅游市场的激烈竞争,于1988年在我国旅游行业率先成立了中青旅集团,于1997年又作为主发起人组建了我国旅游行业第一家以完整的旅游概念上市的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至今日,青旅总社几经改革后,体制已发生很大变化。青旅总社的职能已从经营为主转变为管理为主。部门设置有办公室、人事处、企管部、财务处、物业部、党办、工会、团委等。

4.中国康辉旅行社,是一家经营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国内旅游及会奖商务、差旅管理等旅游服务的国有控股公司,创建于1984年,总部设在北京。2001年,康辉旅行社经中国国家旅游局批准转为国际旅行社。2002年,康辉旅行社被国家旅游局批准为可经营公民出国旅游的组团社。2004年,康辉旅行社在全国国际旅行社100强企业中排名第26位。大力实施“网络化”、“规模化”、“品牌化”[1]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国内成网”的营销、接待体系建设,已在全国设有100多家以资本为纽带的子公司。日臻完善的网络化营销、接待体系和垂直管理模式在旅行社行业已形成独特的综合优势。遍及海内外的业务协作体系以及由近万名员工组成的优秀团队具备为国内外旅游者提供全方位综合服务的实力。2006年“康辉旅游”连续第三次入选世界品牌实验室评选的“中国最具品牌价值的500家企业”名录;截止2005年,在国家旅游局评定的“全国旅行社百强企业”年度综合业绩排名中,康辉旅游集团继续位列三甲。在中国旅游行业和国内外旅游大众的影响力日益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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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说就是为了实现旅行社管理的“网络型组织结构”。这种结构能较大程度地扩大管理幅度,减少管理层次,从而使信息沟通更加畅通无阻,并进一步增加旅行社环境适应能力,借助现代的信息技术强化自身的企业竞争力。目前博纵旅游管理软件超市还不错,并且针对地接,组团,直客开发了不同类型的系统。有兴趣的话你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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