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游自处罚之日起
吊销导游证三年后可以再次申请。
根据《旅游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
出现“不合理低价”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旅行社将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处以罚款。
对“欺骗、强制旅游购物”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除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等相应处罚外,涉事旅行社、旅行社相关责任人、导游、领队、购物场所及其经营者都将被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向社会公布。
此外,出现“欺骗、强制旅游购物”违法行为后,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
自处罚之日起多久不得申请导游
1、导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
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私自承揽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101贝考导游证考试。
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
导游自处罚之日起多长时间
吊销导游证三年后可以再次申请。
根据《旅游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
对“欺骗、强制旅游购物”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除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等相应处罚外,涉事旅行社、旅行社相关责任人、导游、领队、购物场所及其经营者都将被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向社会公布。
此外,出现“欺骗、强制旅游购物”违法行为后,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
导游自处罚之日起未
1、吊销导游证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该导游人员所在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反本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
吊销导游证的导游自处罚之日起
导游证吊销指的是一个导游出现了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之后,被相关部门吊销证件的行为。也就是说,导游证吊销的原因全在于自己的身上,导游证吊销一般是被动状态,属于被动注销。导游证撤销指的是对于导游证长期不使用或者过期后仍不办理手续的,被自动注销的行为,也就是说导游证的撤销既可以是自己主动申请撤销,也可以是被动撤销。
导游自处罚之日起未逾
自处罚一般处罚半年才能重新申请导游。
导游自处罚之日起位于多少时间内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
自处罚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导游。
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萊垍頭條
导游人员的基本职责如下:萊垍頭條
1、根据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合同或约定,按照接待计划安排和组织游客参观、游览;頭條萊垍
2、负责为游客导游、讲解,介绍地方文化和旅游资源;條萊垍頭
3、配合和督促有关单位安排游客的交通、食宿等,保护游客的人身和财物安全;萊垍頭條
4、耐心解答游客的问询,协助处理旅途中遇到的问题;垍頭條萊
5、反映游客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安排游客会见、会谈活动。萊垍頭條
导游需要具备以下素质:條萊垍頭
1、思想素质,即爱国主义意识、服务意识;萊垍頭條
2、道德素质,即健康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素质;萊垍頭條
3、知识素质,即语言知识、史地文化知识、政策法规知识、心理学和美学知识、旅游业务知识、交通知识、海关知识、货币保险知识、邮电通讯知识、社会知识、国际知识以及卫生、生活等旅行常识;頭條萊垍
4、技能素质,即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公关能力、导游讲解能力、特殊问题的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頭條萊垍
5、心理素质,即敏锐的观察能力和感知能力、冷静的思维能力和准确的判断能力、较强的自控能力萊垍頭條
导游自处罚之日起几年
被吊销导游证之日起未逾3年的。
法律依据:《导游管理办法》 第六条:经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方可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
国家旅游局负责制定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标准,组织导游资格统一考试,以及对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导游资格考试实施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导游资格考试具体工作。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旅游局另行制定。
导游自处罚之日起是什么时候
吊销导游证三年后可以再次申请。
根据《旅游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
导游自处罚之日起未逾多少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
三年以后能重新申请导游。
如果因为个人原因导游证被没收了,那么要至少等三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够再次申请,这对于导游来说惩罚还是比较大的,当然普通的情况下导游证是不会被没收的,一定是自己犯了比较严重的错误,所以只能耐心的等待。
导游自处罚之日起几年未遇几年的不得重新审理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