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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旅行社流程(旅行社申请注册详细流程)

关键词:旅行社申请注册详细流程发布时间:2023-06-16 18:37责任编辑:蔡小东

旅行社申请注册详细流程

1.开一个旅行社,需要投入的资金比较多,一个国内社需要押金30万,是国内社后才能申请出境社,押金120万,这对很多投资者都有难度。

所以目前市场上,很多人想开一个旅行社,会选择加盟一个旅行社!

2.如果确定加盟旅行社,那么先要了解不同的品牌。不同企业的费用和公司产品优势

3确定品牌后(如广东金马国旅),需要和公司总部同事洽谈加盟条件,确定无误后签约合同

4合同签订之后,就是选址装修和办证这个了,当然,这个环节是可以同步进行的,选址的这个问题要看投资者本身资源集中在哪里,这个也要都评估当地市场等情况来判断

5旅行社办证件比其他行业多了一步,按正常的办证流程是工商--税务--旅游备案。三者缺一不可

6在装修办证的过程中就是人员招聘和人员培训的了。证件办好,门店装修好之后,就可以开业了!

旅行社的申请流程

1、先办理营业执照

2、去旅游局办理经营许可证

旅游局会给你一个《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

1、提交设立申请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

3、财务人员(持有会计资格证)的资格证书

4、导游不低于公司人员的20%且不少于3名。公司审批后保证两个月内和导游签订劳动合同承诺书。

5、经营性办公用房的房产证明或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合同 ;

6、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的条件。

五、《领取拟设立旅行社申请受理通知书》;

六、市旅游委将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对提交的《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及拟开设旅行社的营业场所进行审核、检查,并做出准予或不准予的书面答复;

七、准予设立的,领取批复文件;

八、办理旅行社责任险(统保);

九、前往指定银行,缴纳20万元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或完成银行担保,凭银行提供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或“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承诺书”以及旅行社责任险办理凭证,领取“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旅行社申请注册详细流程图

持法人资格旅行社向主管部门提前申请,(旅游局)再由旅游局根据所申请的内容理由研究后再办理旅游登记证,转入工商部门再办理旅游执照,这个省批的时间是二个月,并要交纳一定的旅游质量保证金。

旅行社营业执照办理需要材料

1、设立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3、企业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经营场所的证明;

6、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人员资质证明。与拟聘用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经营管理人员履历表及身份证明,拟聘用导游人员导游资格证书和IC卡复印件;

9.旅行社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旅行社注册流程及材料

YI、国内旅行社经营范围参考: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

ER、国际旅行社经营范围参考: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航空机票销售代理;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接受委托代售门票;代售火车票;礼仪服务;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汽车租赁。

注册旅行社的流程

旅行社的开办流程:

1、准备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切记多准备几个,以防止同名导致审核不通过);

2、需要刻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这四个章;

3、准备需要的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4、到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注册旅游公司所需材料:

1、申请登记注册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证书。

5、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旅行社申请注册详细流程图片

准备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在通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后,须在一家旅行社实习期满至少3个月以上,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在导游公司登记,由旅行社或导游公司对申请人的品行和业务能力进行考评并作出结论。

 申请人向主管旅行社的管理部门申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自收到申请领取导游证的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发现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的情形,不予颁发导游证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证,是现代行政管理中的一种法律制度,是准予申请领取导游证人员从事导游活动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直接决定了申请人能否从事导游职业,直接影响着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表达了三层含义:

 (1)旅游行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必须在收到申请人领取导游证的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这是一条强制性规定,这表明,旅游行政部门对符合发证条件的申请人必须颁发导游证,不允许存在“可以不予颁发”的情形。

 (2)对符合申领条件逾期不予颁发或答复,使申领人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是旅游行政部门的一种不作为的失职表现,申领人可依照《行政复议法》向上一级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复议,或者依据《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不符合颁证条件的情形,仅限于《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旅游行政部门只有在上述四种情形之一出现时,才可以决定不予颁发导游证,同时,对不予颁发导游证的,旅游行政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领人。

 颁发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部门,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样式规格,由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即有权规定样式规格并统一制作,也可以统一规定样式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制作和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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